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冯莲

  四川一男子在刑满释放后,仅仅两个多月就因为盗窃火车站电缆,将自己又双叒叕送了进去。调查发现,此男子还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入狱七次。

  7月17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在攀枝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铁路电缆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和李某的刑罚记录一样,李某的“犯罪史”也很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