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伍雪梅 杜卓滨 摄影报道

  进入八月,眼看着暑假已经过半,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学生小刘(化名)三个月前报名的酷爱学车驾校仍无开课的消息,教练所说退费也无下文。

  近日,小刘拨通了封面新闻求助热线称:今年4月27日,经同学介绍,他交了3880元的学费,报名宜宾酷爱学车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的C1类准驾车型驾驶技能培训班,并签署了“酷爱学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但至今驾校都没开课,教练还多次称驾校老板要跑。他们申请退费,却只收到一张欠条。小刘求助道:“类似的学员总共有数十人,都很无奈,我们已经报警。”

  对此,宜宾市公安局白沙湾派出所相关民警于8月6日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帮助学员们,按合同规定办理退款。

  该驾校也向记者证实,累计需要退款的学员有30余人,当前他们正分批次为学员办理退款手续,但钱要8月7日才能到账。

  报名驾校近3月仅练车2次

  外地小伙申请退款却只收到一张手写欠条

  来自四川省自贡市的小刘于2020年考上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开始了在宜宾的学习生活。据他回忆,今年4月27日,刚开学一个多月,想着利用周末和暑假,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便经同学推荐,在临港客运站与宜宾酷爱学车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达成培训协议,以3880元的学费,学习驾驶C1类机动车,并签署“酷爱学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

  合同规定,乙方(小刘)自愿到甲方(宜宾酷爱学车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所在霞丰临港训练场参加C1类准驾车型驾驶技能培训,甲方向乙方保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偿培训服务;乙方委托甲方,甲方受乙方委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乙方办理考试预约等相关手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规定甲方向乙方保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偿培训服务。合同规定甲方向乙方保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偿培训服务。

  同时,记者在合同第七条中注意到,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安排乙方参加培训(甲方按时安排,因乙方延误的除外)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在第八条中规定,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约定时限进行培训的,甲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安排,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小刘告诉记者,协议签署后,他被工作人员拉进了名为“临港校区酷爱学车2210科二交流群”和“霞丰驾校包接送2群”的两个微信群。“随后便让我们回去,安心准备练车,并告诉我们有空就在‘霞丰驾校包接送2群’内与教练预约练车时间。”小刘说,最初都和预想的差不多,在教练的带领下,练了两次车。随后便接到通知,要按流程先体检,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继续练车。但是,截至8月,小刘也没接到体检和科目一考试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