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东兴区在组织对居民小区、生活超市等场所进行“一扫三查”中,发现张某(男)、陈某(女)、钟某(女)、曹某(男)、张某(男)均因个人原因,连续5日以上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接报告后,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5人进行行政处罚后,由相关部门送往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