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淞 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10月3日中午,四川绵阳一出租车驾驶员在行车期间,用手机直播沿途的街景和路况,有较大行车安全风险。交警部门对当事驾驶员唐某某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驾驶员直播画面驾驶员直播画面

  据介绍,10月3日13时许,绵阳公安交警接到举报,一辆小型新能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游仙区行驶时,将手机放在驾驶室左侧的支架上,在驾驶车辆的同时,用手机直播沿途的街景和路况。

  交警直属三大队接到警情后,随即调集路面警力进行布控。3分钟后,交警在游仙区东津干道与虹云桥路口将该出租车拦下。

  该驾驶员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现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当事驾驶员唐某某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