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引发市民关注。1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乐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该局公布了一批哄抬药品价格等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12月15日,夹江县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依法对某药店进行检查。该药店于2022年8月24日以每盒4元的价格购进20盒“布洛芬缓释胶囊”,在门店以零售价15元一盒的价格对外销售。2022年12月12日当事人以56元每盒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价差涨幅明显过大,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夹江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12月7日,井研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马踏镇某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在12月5日至12月7日期间销售的连花清瘟胶囊进价16.38元,售价27元至39.8元。同前一批连花清瘟胶囊进价14元,售价14元至19.9元对比,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井研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该局还公布了8起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的典型案例,涉及马边县、市中区、峨边县、金口河等地的部分药房药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或责令当事人改正。

  据了解,乐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目前共集中摸排有关违法线索16起,责令整改1家,立案调查9件。

  下一步,乐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密切关注药品、医疗器械等涉疫物资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持续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妥善处置价格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