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扎西大道上一流浪犬威信县扎西大道上一流浪犬

  11月13日,威信县四部门联合出台发布《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该通告中第二条称,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第三次将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因此条规定,该通报引发巨大争议。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云南威信县暂停执行“禁遛狗新政”,威信县官方21日向记者致电强调称,当地并未暂停执行该政策,“不能叫暂停执行,是一边完善后,一边严格地依法依规执行”。对方还表示,该县发布的通告,个别字句未经深思熟虑,将会充分考虑各方意见,“但总的政策将一如既往地执行。”

  引发争议

  “三次遛狗即被捕杀”

  11月13日,威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发布《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后来引发广泛争议的,主要是该通告中第二条。该条称: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主管部门将根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据通报,该县“集中整治”时间,为“11月20日后”。

  “三次遛狗即被捕杀”,该条“一刀切”条款,一经公开即引发大规模讨论,“这相当于,哪怕我牵着绳子、戴上狗套、做好粪便的清洁工作,都不行。”家住威信县城区的市民高某养了一条阿拉斯加犬,他认为,狗通人性,一天不遛就会在家里抓狂、撕咬,“狗作为人类生活中的一员,不遛它怎么可能?”

  高某是当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是当地反对上述通告相关条款的爱狗人士代表。他指出,不排除有些养狗人士,在遛狗时有不文明的行为,“针对这些犬只和犬主的行为,政府出台政策加以约束可以理解,但如果一刀切地全面禁止遛狗,我认为这是对个人权利、私产的一种侵犯。”

  圣笼宠物店是威信县城唯一的一家宠物店,该店已经开了7年。店主黄某称,新政出台后,“我的那些客户,纷纷打电话问我,以后到底该怎么办?”其称,她的客户多反对该县的这条禁遛狗新规。“几年前威信县大规模整治过流浪狗,但那次是因为狂犬病。”黄某称,人员稠密的广场可禁止遛狗,但政府也应该划时段、划区域地允许市民的宠物狗有活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