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湖北一高校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处分决定。其中,8名学生考试请人代考或代签他人姓名,被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5名学生考试作弊,被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3月15日消息,该校教务处3月10日作出《关于王某清等54名同学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称,在2020-2021学年度上学期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期间,王某清等54名同学无视考试规则,请人代考、采用手机、夹带等方式作弊,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管理规定》(鄂二师院行发〔2017〕20号)的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风建设,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教〔2017〕77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认定林某同学考试违纪,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警告处分;认定方某欣等45名同学考试作弊,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认定王某清等8名同学考试请人代考或代签他人姓名,取消该课程考试成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 图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 图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表示,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严肃的考试环境,促进我校的学风、考风建设。

  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介绍,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为“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和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