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关注

四川痛经假已存在19年 六类工种可休2天

在四川,“痛经假”也存在19年之久。根据1997年起实施的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川劳职安[1997]5号],规定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作业;低于5摄氏度的低温作业;未加温的冷水作业;野外、流动作业;和伴有强烈震动的作业等六类工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暂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其它工作;不能调离的,应给予2天公假。

超7成网友支持放痛经假 有人欣慰有人担忧

日前,新浪四川发起调查《你支持放痛经假吗?》,74.2%的网友支持放痛经假吗?此外占25.8%的网友表示不支持。对于痛经假的施行,网友有自己的看法,有的网友对痛经假的施行感到欣慰;但有的网友对此福利的实施表示担忧,担心会出现就业性别歧视;也有网友表示处于痛经期前往医院开证明很困难。

相关报道

安徽下月推行痛经假:无法鉴定疼痛程度落地难

继海南、湖北等地之后,安徽省也出台了“痛经假”相关政策。日前,安徽省政府在常务会议上通过的相关文件规定,自今年3月起,女职工可通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用人单位申请“痛经假”。

企业观点

政策落地推行难度较大

一家酒店业负责人表示,此类政策确实能够体现人文关怀,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还需要考虑用工成本,带薪休假对于企业压力过大,企业可能会出于经济考虑而不去雇佣女性职工,另一方面,企业也很难判断真实性,“如果是身体情况属实,企业肯定会准假,但医院开的证明如果是假的,企业怎么去判断这件事的真假呢?

医生观点

暂无仪器鉴定疼痛程度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痛经是一种感觉,没有什么仪器可以鉴定疼痛程度。从政策层面看,医生确实能开具此类证明,但除非用硬性推行政策,请假难的问题始终存在,“走不动路的时候,来三甲医院开证明比找领导请假麻烦多了。”

职工观点

支持“痛经假”但有顾虑

2月17日,记者对来自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国企、外企等近百名女性职工做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因为个人隐私、害怕影响工作等原因,约四成的受访女职工并不打算享用“痛经假”。

省人大代表观点

用人成本增加要为企业减压

四川省人大代表徐俊波表示,此类政策确实能够体现人文关怀,但是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还需要考虑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压力,“带薪休假增加用工成本,如果企业压力过大,可能会出于经济考虑而不去雇佣女性职工。”他说,在保障性条例对妇女进行照顾的同时,还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成本的问题。

网友观点

有人欣慰有人担忧

鹿言-:请两天假的后果是老板不高兴,同事不高兴,还不如不请假。天堂豆豆ss:政策出发点是好的,痛经痛到死去活来的人不少,但相信没几人会因为痛经跑医院开证明。文艺文艺Art:天啦!太人性化了,福利福利。

梳理

目前已经推行痛经假的城市

1993年,海南就曾发文规定女职工根据医疗证明可有一到两天“痛经假”。2009年,湖北发文规定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经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息。2015年,南京市总工会也制定出了《南京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样本)》,供各企事业单位参考。

新浪四川独家调查

微博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