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解除“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仍应做好防控

  3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联合发布通告,解除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

  据介绍,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向好的态势,为全面恢复遂宁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助力餐饮业复苏,结合遂宁市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4号)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决定解除“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

  “解禁并不意味着对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不防控。”据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科副科长梁芳介绍,根据《遂宁市餐饮业疫情防控期间开业指引》,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仍应按照“先部分后全部、先大厅后包间、先外卖后堂食”的原则,在严格落实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经营。特别是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加强库存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准备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抗菌洗手液、体温枪、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等防控物资。同时,倡导健康用餐方式和使用移动支付。比如,倡导采取电话订餐、预约餐位、限流消费的方式错峰用餐;倡导即食即走,不恋座贪杯;鼓励打包外卖,推行“食安封签”、无接触配送;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推行“分餐制”。倡导使用扫码点餐、APP点餐等无接触点餐方式,尽量不使用现金支付,通过刷卡支付和各种移动支付方式无接触结算。

  据了解,1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印发《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明确要求严禁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自通告发布以后,市市场监管局采取联防联控、依规劝退、宣传引导等方式,全力做好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共劝停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4763起,其中涉及餐馆2040起、农家乐357起、农村坝坝宴2366起,涉及就餐人员达72万余人,有效组织了人员的大规模聚集,阻断了病毒的传播途径。(全媒体记者 郑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