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详情如下:

  决定免去:

  杨生荣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杨明勇的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阮强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胡汉军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李云洲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存岭为攀枝花市人大农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燕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刘红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程倩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黄志勇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米拴学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钟敏的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钟敏为米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