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市消委会!为我们消费者维权、排忧解难。”日前,市民黄女士专门将一面印着“依法维权·为民解忧”的锦旗从峨边彝族自治县送到了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

  罕见:新车交付时发现一大群蚂蚁

  今年8月30日,峨边彝族自治县黄女士与乐山某品牌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黄女士交定金5000元;在本购车合同签订后由经销商向供货商订购某品牌自动豪华版SUV汽车一辆,总价24.3万元(包含购车款、入户费、保险费等)。

  9月17日,黄女士如约到该公司交接新车时,粗略看了下所购车辆,该公司工作人员便要求黄女士先去办理新车入户手续,然后交接新车。

  接下来的事情让黄女士有些傻眼,入户后仔细验车时,她发现新车雨刮器集水板上有蚂蚁爬出。打开引擎盖,她看见发动机舱线路上有一群一群的蚂蚁在爬。

  “这辆车是不是泡过水哦?里面咋会有这么多蚂蚁呢?”黄女士对即将交接的新车产生了质疑。之后她随该公司工作人员到了他们的停车场。

  “那实际是一个露天停车场,地上有积水且长满了杂草,部分新车还停放在积水里。”黄女士当即提出换车或退车要求,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9月28日,黄女士书面向市消委会投诉,她希望能够退车并退还全部购车费用24.3万元,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退款:新车不符合合同标的物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经营者存在以下问题:所购新车未验收交付就先行办理登记入户,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和常规流程;交付的新车内有许多蚂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合同标的物;该公司未按双方约定的“合同签订后向供货商订购车辆”履约(实际是用2020年6月12日前入库的车销售给黄女士,且该车一直是在长满杂草露天环境存放);该公司无法证明标的物不存在瑕疵和危害。因此,本投诉案中存在的问题应由经销商承担全部责任。

  近日,通过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反复依法劝解和耐心疏导,汽车经销商答应退车并退还黄女士全部购车款24.3万元。消费者也放弃了相关误工费、交通费等赔偿诉求。至此,这起罕见的消费投诉调解成功。(记者 甘国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