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缓

  住建部门一直称“在研究”

  还未开始联合审查

  “我们把所有该走的流程走了,这个企业建筑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也是齐全,为啥子不让我们装?”在帝都花园小区采访中,这是业主们问得最多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首先需要业主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加装电梯申请表、所在社区居委会备案的增设电梯协议等;再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联合审查,出具意见后,方可施工。而在这一系列的备案、审查过程中,帝都花园的居民们遇到新要求。

  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办事处要求帝都花园小区业主签订《电梯安装承诺书》,承诺书上写明“以后电梯发现任何问题,和政府部门无关”。“为了签这个,前前后后也跑了很多回。在6月底才搞定。”王阁香说。

  记者留意到,在此前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意见》中,通篇没有要求居民要出具免责承诺书等。

  即便出具了承诺书,在相关部门审查这一关,增设共享电梯一事又被按下了暂停键。

  “这事还没到联合审查这步,现在只要市住建局没出共享电梯推行方案,就整不成。”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泸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透露,几个月前曾写初步方案,想试点推行“共享电梯”,研究如何保障业主和企业利益,并在不干预合同签署情况下进行责任划分、后期运行等。“我们挺拥护的,但上面领导没过方案。”

  “这个事情不是不干,是正在研究。”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唐浩然表示,现在正对诺雅建设泸州分公司的了解,停留在企业申报资料,暂未考察企业。“我们不知道企业到底靠不靠谱,也要带专家去看,还要去看下云南那边加装的电梯运行得如何、加装的是什么电梯等。”

  观点

  拖了半年还说要研究

  是常见的“避责心理”

  一直“在研究”,帝都花园小区居民们的“电梯梦”一再推迟。记者采访的多名专家都认为这种做法不妥。

  有专家认为,对于共享电梯这种新事物、新模式,主管部门有疑虑可以理解,但仅靠拖延是化解不了疑虑的,反而会激起群众不满,应尽快详实地调研,拿出可行方案。

  “从4月业主和企业签协议至今,一拖半年还说要研究,这是主管部门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直言。

  韩旭建议,相关部门不能继续停留在纸面研究阶段,应该积极考察申请企业、考察已安装地区,当前除了云南外,我省绵阳、内江也都有共享电梯安装运行案例。如考察后可安装,即做好审查监管工作,比如“为群众把关电梯质量等”。如果考察后发现不宜推进共享电梯,也要迅速决断,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群众以其他合乎规定的方式增装电梯,解决出行困难。“在这个过程中,要始终注意群众的知情权,共享电梯审批进行到哪一步?为什么能建或不能建?都要主动告知群众,以免降低政府公信力。”

  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聚军同样认为,拖了半年还说要研究,是地方政府部门常见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避责心理,他认为:“这种共享电梯模式,地方积极拥抱外部资本主动介入,既有利于电梯市场良性竞争、完善电梯市场机制,也帮助当地居民解决了筹资难题。”

  不过,赵聚军也建议,共享电梯涉及上上下下的民生工程。若地方推行共享电梯模式,应对乘坐电梯价格进行合理调控,避免后期涨价。如果企业运营不善乃至解散,也要设计好居民后续电梯保养费用的分摊机制。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涵建议,引入“共享电梯”后,可找和电梯、小区都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专门维护电梯,“业主交维护费用给第三方,即便企业在电梯运行中途退出了,也可以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