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宁宁

  8月5日,为促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中共宜宾市纪委、宜宾市监察委员会就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关事项发出“十条禁令”:

  一、严禁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借用、冒用、盗用领导干部及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名义,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二、严禁打探、泄露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尚未公开的信息,违规向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生产厂家、供货商、服务商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明示或暗示予以帮助,运作中标或帮助他人围标串标。

  三、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和政府采购计划的制定、执行,利用工作或职务影响,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环节暗设条件、预留漏洞,为帮助他人内定中标、围标串标或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制造条件。

  四、严禁借会议、集体研究、文件批阅等形式规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假借保密、应急等特殊名义规避招投标或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将依法应当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商品、服务等直接发包后,虚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五、严禁指使他人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文件过程中设置倾向性条件、非必要技术参数等内容,或者不按规定的平台、时限等发布相关信息,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

  六、严禁为招标人、采购人指定或推荐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宜,或者违规插手干预代理机构的正常活动。

  七、严禁采取威逼、利诱、欺诈等方式,干预、影响、操纵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专家评审活动,实施违规废标、倾向性评标等不公正的行为。

  八、严禁在签订合同、项目建设或货品验收等标后工作中要求中标人放弃中标,违法分包、转包,或者为中标人指定、推荐分包人、供货商、服务商或生产厂家等。

  九、严禁在检查、验收、审计、结算、拨付等活动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公正开展监管执法活动,或者对质疑、答疑、投诉举报、处置施加影响,干扰正常的监督活动。

  十、严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的决定、命令,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