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八届内江市委委员,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一级调研员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公司资质审批、房地产项目规划、工程项目承揽及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郑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纪委审议、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内江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