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公安交警

  曝光近期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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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闯红灯被举报

  5月16日,遂宁射洪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川J75Q**号车辆在射洪市美丰大道红绿灯路口闯红灯通行,险酿交通事故。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属实,射洪公安交警部门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违法记6分的处理。

  公安交警提示: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请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再次酒驾被重罚

  5月11日10时32分,遂宁安居交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冯某某驾驶号牌为川JCH***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居区凤凰大道被执勤民警查获。冯某某称:“自己用酒搽完脚伤后,觉得剩余的酒倒掉太浪费,就喝掉了。”经对冯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6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查询,冯某某于2017年3月13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经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安居公安交警对冯某某作出了合并罚款1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公安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危害大,请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超载“驶”不得

  5月23日晚,遂宁船山公安交警在国道318线永兴段查处一起货车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吴某文驾驶的车牌号为川JXXX1M的货车核定载值量为25吨,实载61.78吨,超载率147%。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吴某文作出了罚款2000元,违法记6分的处理。

  公安交警提示:

  “超”出来的是危险,勿让货车变“祸”车,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拒绝超载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