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宜宾市长宁县旅游局获悉,长宁县被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认定为2012年 “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近年来,长宁县按照“环境立县、旅游富县”发展战略和“纵情竹海、养生长宁”形象定位以及“全国生态经济强县”的发展目标,着力发展全域旅游,全面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产城村一体,工农旅互动”,基本形成了“一城一廊五区多点”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目前,全县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特色村50个,旅游点110个,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140家,其中二星级以上农家乐62家,带动从业人员9.6万人,全县农民人均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中获得收入2767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已成为长宁县域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刘龙泉 宋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