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宜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2月下旬举行。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情况汇报(书面);2、听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情况的汇报(书面);3、听取和审议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报告及说明;4、听取和审议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报告及说明;5、听取和审议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报告及说明;6、听取和审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港开发区2013年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分年列入临港开发区财政预算的议案》及说明;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启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宜 宾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2013-2020)〉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9、听取关于2013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承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建议、宜宾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审工委关于《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港开发区2013年土地储备项目资金分年列入临港开发区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彭正琦、刘虹、范崇宁、赖青、黄洪浪和秘书长聂文学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黄睿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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