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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齐全 为啥没法搬进家

来源:宜宾新闻网2012年12月27日15:49【评论0条】字号:T|T

  半年前,胡女士从王女士手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两证过户手续。岂料,当胡女士喜滋滋地准备搬新家时,却被王女士的家人告知房屋是他们出钱买的,只是当初两证上写了王女士一个人的名字,他们没同意卖,买卖无效。

  花尽积蓄买得一套二手房

  胡女士购买的那套房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寓苑小区1号楼1栋1单元4楼5号,建筑面积76平方米,两证齐全,且两证上已过户成了她的名字。但至今半年多了,胡女士却没法搬进新家,怎么回事呢?

  据胡女士说,今年4月,她通过翠屏区南岸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看中了这套位于寓苑小区的房屋,经讨价还价,以30万元购买。当时,中介公司和房主王女士都称这套房屋是王女士几年前向银行按揭购买,属王女士独有产权。事后,胡女士调查到两证上确实写的是王女士一个人的名字。

  胡女士4月16日看房,18日与王女士签订了《购房协议》,并缴纳了1万元给中介公司。1个星期后,胡女士给了王女士7万元,让她去银行赎回两证。不久,胡女士又给了王女士8万元,两次加起来已给了王女士15万元,王女士打了收条。

  “那15万元是我和老公的所有积蓄,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宜宾打工,与别人合租房,很不方便,一想到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天地,我们就激动不已。王女士把房产证和土地证都给了我们,还与我们一起去过户。由于我们已经用光了积蓄,就向银行贷款15万元,只等她把房屋腾出来后,我们就把剩下的15万元交给她。”胡女士说。

  搬家时方知屋内住了许多人

  5月22日,胡女士喜滋滋地带着母亲去看准备搬入的新家,却发现里面住了许多人,一问,他们是王女士的父母和兄弟姐妹。

  “开始,我们还以为走错了,直到对方骂起来,我们才知道住在屋内的都是王女士的亲人,包括她的父母。她父母说这套房屋当初是他们出钱买的,只是两证上写的是女儿的名字,女儿未经他们同意卖房,买卖无效!”胡女士说,直到这时,她才知道这套房屋很“复杂”。

  当晚,胡女士联系上了王女士。王叫她放心,她一定说服父母让他们搬出来。胡女士要王女士承诺交房日期,但王女士称没办法承诺,此后,再也不接王女士的电话,最后,不仅人消失了,连手机也打不通了。胡女士上门去讨要房屋,又遭遇王女士父母拒绝。由于忙于寻找王女士,胡女士无暇顾及办理银行贷款手续,银行便中止了准备贷给她的15万元。

  新房搬不成,自己当初交给王女士的那15万元总该收回来吧?但胡女士找遍了宜宾城,也看不到王女士的踪影。胡女士无奈之下,找到王女士的父母协商,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由王女士的父母退还他们15万元;二是让出房屋。但王女士的父母称,那套房屋是他们唯一的家,他们不可能让出来。而且钱不是他们收的,他们不可能退15万元给胡女士。

  王女士的父母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胡女士把两证过户给他们,由他们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用贷款归还胡女士。但这套解决方案又被胡女士否决,在她看来,一旦两证过户给了王女士的父母,她什么依据都没有了。

  在南岸寓苑小区1号楼1栋1单元4层5号门前,由于王女士的父母未露面,记者向王女士的邻居们了解了王女士一家的一些情况,王女士一家的经济情况不太好,王家有3个子女,王女士占老大,前段时间邻居们听其家人说王女士私自把一家人的住房卖了,怀疑其是赌博输了钱被赌徒逼债所致。其父非常生气,痛打了王女士一顿,王女士就离家出走了,究竟去了哪儿不知道。

  中介、律师认为买卖符合法定程序

  当初办理这起买卖业务的南岸某中介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只负责卖方的两证情况,对于其他信息,他们无权审核,王女士提供的两证上确实是她本人的名字。她是成年人,有权处理她的个人财产,双方的买卖符合法定程序。“如果胡女士要走法律程序,我们中介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并出庭作证。”该负责人说。

  胡女士和王女士的房屋买卖是否合法有效?对此,四川景上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一宏认为,双方的买卖是合法有效的,子女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和父母的财产是独立的,王女士是成年人,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财产。而买方胡女士属于善意第三人,只要两证过户了,她就取得了两证产权。卖方王女士的父母无权继续占据这套房屋。至于那套房屋当初是否是王女士的父母出钱,胡女士作为买主没有义务去了解和核实。卖方和父母之间的财产关系,应该由他们自己解决。王女士的父母如果认为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应该向女儿主张。(李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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