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四川|资讯|城市|美食|时尚|旅游|团购|汽车|健康|教育|同城|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四川> 宜宾>法制>正文

车辆违章罚款缴纳暂停一天

来源:宜宾新闻网2013年1月8日11:53【评论0条】字号:T|T

进入12月份,前来缴纳车辆违章罚款的人员远远超过平常。进入12月份,前来缴纳车辆违章罚款的人员远远超过平常。

  因扩建,宜宾市交警支队车辆违章罚款缴纳窗口12月31日暂停罚款缴纳,从2013年1月4日起将恢复办公,这是记者从宜宾市交警支队获取的信息。

  年关岁末,宜宾市交警支队驻政务中心窗口也迎来了全年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的高峰期。为缓解违章缴费人员缴费难,缩短违章人员排队等候时间,交警支队将把设置于南岸政务中心的车辆违章缴纳罚款窗口搬迁至政务中心一楼左侧大厅,由原来6个窗口增加至12个窗口。

  搬迁时间为: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1月3日,交警违章罚款缴纳窗口在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将暂停对外办公,2013年1月4日(星期五)恢复办公,2013年1月5日至6日照常办公,希望驾驶员合理安排好罚款缴纳时间。

  宜宾市交警支队温馨提示

  1、不要相信关于“12月31日前不处理交通违章,2013年1月1日后将按新规定扣分处罚”的误传。2012年12月31日前被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旧规进行处理,2013年1月1日后被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才按新规定处理。

  2、关于记分周期的计算

  以驾驶证的领证日期为准,“比如领证日期是XXXX年3月20日,记分周期就是当年3月20日至次年3月20日,到3月21日,如记分未满12分,就自动清零”。而并非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可通过其它方式查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自助查询电话966669;二、到工商银行免费办理牡丹交通卡,在任一工商银行网点的自助终端上查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车主可以在车辆年审之前或驾驶证年审之前缴纳车辆违章罚款。

  邮政局投递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是交警部门开展的一项重要便民措施,方便大家及时掌握自己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主要服务于通讯、交通不发达的偏远山区群众。但接到该告知书后,并未要求当事人收到后立即进行处理,车主可以在车辆即将年审之前或驾驶证即将年审之前处理。

  5、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6、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张贴“百年好合)、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扣分由原来的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公安部123号令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对上述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加大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威慑和惩处力度。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勾丽蓉)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更多>>

新浪简介|新浪四川简介|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广告代理商|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