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四川|资讯|城市|美食|时尚|旅游|团购|汽车|健康|教育|同城|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四川> 宜宾>法制>正文

母亲拒付抚养费 儿子讨要到法院

来源:宜宾日报2013年2月19日16:19【评论0条】字号:T|T

  父母抚养孩子,本是应尽的责任。市民唐某却以生病为由拒付抚养费,儿子只得闹到法庭。2月1日,在江安县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室,在法官的调解下,唐某母子抚养费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当日早上,少年缪某来到江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向法官递交一份手写的申请书。法官接过申请书仔细审查发现是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被执行人是该申请人的母亲唐某,与申请人系母子关系。唐某离婚后未按约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共计6300元,缪某要求唐某支付,但唐某以生病为由拒付。了解情况后,法官考虑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担心立即立案执行很可能影响其母子关系,决定先行调解,并及时通知唐某到法院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唐某当庭将6300元交给缪某。(李玲)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更多>>

新浪简介|新浪四川简介|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广告代理商|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