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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医调会成功调解首例医疗纠纷

来源:宜宾日报2013年12月21日21:48【评论0条】字号:T|T

  12月19日,从宜宾市司法局获悉,今年10月开始试运行的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会”),已于近日成功调解首例医疗纠纷。

  今年9月,严某在宜宾市某医院顺产一男婴,34分钟后因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患方认为院方抢救不及时、抢救措施不当,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院方则认为已尽到医护职责,医患双方各执己见,为此发生纠纷。

  医患双方对婴儿出生时是否是活婴和院方的参与度,各执一词成为纠纷的焦点。医调会受理该纠纷后,邀请了宜宾市知名的儿科、产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的专家对司法鉴定意见进行评估合议。在此基础上,又两次到某司法鉴定所向鉴定人员质询医患双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医调会还先后两次走访翠屏区法院民庭负责人,听取他们的意见。综合上述多方面的意见,医调会最终认定司法鉴定意见虽然在个别地方表述上不够严谨规范,但不影响其分析和鉴定意见的客观公正性,其鉴定意见是可以采信的,婴儿的死亡应按活婴死亡标准赔偿。

  之后,医调会负责人又与该医院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该医院最终认可产妇分娩的婴儿是活体,但出生时肺部有严重疾病的事实。由于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在说服了医院方后,医调会又先后三次到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宜宾分公司衔接沟通,经协商后同意按活婴死亡标准赔偿。至此,院方的医疗责任认定和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基本落实。

  医调会在按照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和考虑患方的实际困难的基础上,终达成医院向患方赔付12万的调解结果。(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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