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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古街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摘要)

来源:新浪城市宜宾2012年11月17日18:55【评论0条】字号:T|T

  一、凡进入南溪古街的经营实体,除收取工本费和代省市收取的行政事业费以外,一律免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物价、城管、卫生防疫、环保、市政、房管、质监、公安等)。

  二、凡进入古街的经营实体,经营期连续两年以上的,由区财政每年给予40元/平方米的房屋租金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为2年。 

  三、凡进入古街经营的商户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的,在自愿的原则下,均可为其本人和配偶及子女办理南溪区城镇居民户口;在办理落户时,除收取工本费外,其他费用一律不收取;区上确定专门部门负责协助办理户口迁移、暂住、子女入学、入托等手续。

  四、对吸纳“零就业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未安置复转军人、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失地农民等就业的服务型企业及其开办的个体服务业,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和有关待遇。对下岗失业的持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

  五、对在古街登记注册设立服务性企业的,除行政许可有明确规定外,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人民币)即可注册;注册资本允许分期到位,限期补足。

  六、南溪古街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入驻南溪古街的商户需办理的相关证照手续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七、对引进特殊产业、知名品牌商家及重大业态项目入驻古街的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扶持。

  八、符合《南溪古街业态规划》定位要求的经营实体可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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