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浩然)“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当年要实现100%就业。”昨日,市人事局副局长罗建民对17条措施中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作了详细解读。
原文: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地震受灾严重等困难家庭的我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全部实现就业。
解读:援助对象是指经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为残疾人的高校毕业生;地震中父母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房屋完全损毁的高校毕业生;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援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未就业的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援助措施有四个:一是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岗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一对一”重点推荐就业;二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试的,免收各项报名和考试费用,同等条件优先录(聘)用;三是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定向招募。四是各级政府专项募集社会公益岗位,用于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