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4日讯(记者 代朗)记者11月4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关于在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掌握师德条件的意见日前已经正式出台。意见明确规定,评聘教师职务要坚持师德条件与学术专业等业务条件并重的原则,对职称申报人员严重违背师德,社会影响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年大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引路人,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起着重要的作用。”意见中指出,学校要从建立一支思想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着眼,对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并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认真考核。
意见中明确指出,经年度考核或者届满考核,近五年在师德、品质等方面不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和学术道德失范,不认真承担工作任务,师生反映意见较大的,应进行教育帮助,对屡教不改的应取消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或按有关规定缓聘、解聘教师职务。对职称申报人员严重违背师德,社会影响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悉,今后凡申报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对自己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由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对其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征求所任课的院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写出客观、具体、务实的考核评语。如无详实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方面的考核内容和学校党委的审查意见,四川省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评审、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