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不足两天时间,各部门、各媒体辟下的谣言超过6条以上。网络谣言是社会的毒瘤,这些形形色色的造谣、臆测,一旦投放到网络的汪洋,借助疫情防控期间的紧张氛围,便会掀起风波巨浪,给社会给个人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

  作为当事人,或许感到很好玩,也很刺激,却没有想到,与侵犯他人隐私、公民个人信息一样,这类影响疫情防控工作、侵犯公民人格权利的行为,也必须受到从民事到行政,甚至是刑事上的严厉惩罚。而这也是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

  民事上,根据《侵权责任法》,违法者要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行政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给予行政拘留或罚款,前述赵某因散布谣言被行拘五日,便是据此处罚。如果更严重,构成诽谤罪,或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造谣者,他们或许感到“法不责众”,隐藏在大众之间,隐藏在网线之后,不会被发现,却没有想到“伸手必被捉”,自己留下的蛛丝马迹,也必将成为锁定责任的有力证据。

  坦白说,新冠疫情伴随谣言,并不是个案孤例。之前,在一些地方公布确诊患者时,不乏“脑补”故事作为茶余饭后谈资的小插曲,只是缺乏“爆点”,湮没在了疫情防控的紧张氛围中。这些把自己欢乐置于防控之上、置于他人之上的做法,因扰乱秩序而蒙羞,因缺乏同理心而可耻,也应为违法而付出应有的代价。如此,才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应对姿态。

  如今,既然警方已经用处罚进行了“逗硬”和“较真”,幕布之后究竟是谁在兴风作浪,该吃罚单的吃罚单,该教育的教育,也能让类似事件画上句号。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