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何快速就诊,成了目前广大患者所关心的问题。那么,哪些情况下就诊需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是否需要进行核酸检测?针对这些问题,成都市卫健委进行了解答。

  成都市卫健委提到,患者到院就诊或住院除了要自觉遵守扫健康码、戴口罩、1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外,以下人员还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一)发热门诊患者。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无论有无核酸检测报告,均应按排查流程重新进行核酸检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同时为患者进行诊疗,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一律留观,医疗机构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

  (二)到需要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就诊。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如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消化内镜中心(含门诊幽门螺旋杆菌检查)、呼吸内科(含纤支镜室、门诊肺功能室)等,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入院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入院手续,并在入院后24小时内复查1次核酸。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待阴性结果出具后方可办理入院。

  (四)出院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原则上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成都市卫健委表示,疫情之下,要牢牢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任何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不得因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而拒诊,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治疗或推诿危急重症患者。

  对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需要紧急救治或入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收治于过渡病房或缓冲病房立即开展救治,同步进行核酸检测,必要时在单独手术室内开展手术。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