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1月2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近期,成都交警查处了一起运渣车闯红灯后企图通过“买卖分”逃避处罚,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目前,3名当事人因为实施了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被成都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作出5日拘留,并处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月22日,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在对辖区重点路段的视频巡查中,发现近日在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与丛荟路交叉路口,一辆号牌为川AZXXX8的运渣车在路口短暂停车后,选择闯红灯通过。发现运渣车的违法行为后,民警立即电话通知该车车主何某,要求其将该车驾驶员带至交警五分局接受调查处理。接到电话的何某却犯了难,因为他本来就是该车的车主兼驾驶员,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记7分,这次闯红灯会让他的驾驶证再记6分,导致被记满12分。

  为逃避处罚,何某动起了歪脑筋。何某想起自己曾在车友微信群中看到过一个叫江某的运渣车驾驶员发布过可以代人处理交通违法的信息。何某随即通过微信联系到江某,并与其约定由何某支付1200元给江某,由江某找他人代为其处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再通过微信转帐支付费用给江某。随后,江某又打电话找到自己的亲戚、运渣车驾驶员徐某。江某将运渣车违法的时间、地点交待给徐某,让徐某到交警五分局去代替何某处理该笔交通违法,事后支付徐某费用。

  2022年10月27日9时,徐某来到成都交警五分局处理川AZXXX8运渣车的交通违法。面对民警的询问,徐某向民警陈述自己虚构的闯红灯过程。而民警在对比该车交通违法视频时,发现视频中的运渣车驾驶员与徐某外貌特征不符。面对该情况,民警持续追踪该车当天行驶途中的监控,从中发现该名驾驶员显然不是徐某。查清事实后,民警对徐某进一步展开询问。最终徐某向民警承认,自己是想通过卖分来挣钱。

  通过徐某的供述,民警随即传唤何某、江某接受调查处理,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三人实施了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徐某、何某、江某分别作出5日拘留,并处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成都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做到安全、文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违法,杜绝“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