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吴忧)2月4日,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安岳籍黄某2月3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此前,其活动轨迹主要在安岳,并密切接触多人。

  据通告,黄某,男,37岁,在重庆九龙坡区个体经营户。

  1月23日上午,黄某与其妻儿1家3人从重庆自驾车到安岳高屋乡驾马村11组岳父刘某某家中吃饭后驾车带儿子回父母家(地址:高屋乡驾马村4组),后黄某又将儿子送回岳父母家,独自回父母家。

  1月24日,在父母家中与大哥黄某某一家三人有接触。

  1月25日,上午,与堂兄黄某某一家3人在父母家门口聊天,然后独自驾车到岳父母刘某某家吃午饭、烧烤。下午,与同学邹某某等5人在驾马村9组山坡上散步半小时后,到邹某某家观看同学打牌,约20分钟。晚上,在岳父母家吃完晚饭后独自一人驾车回父母家。

  1月26日中午,在父母家一起吃饭,下午16:00,感觉身体有恙,请村医付某某拿药送至家中;后到高屋乡正方村接大舅卿某某、大舅娘李某某回白塔寺乡青坡村,在二舅卿某某家(白塔寺乡青坡村9组)吃饭。

  1月27日、28日,在父母家与父母、哥嫂、侄儿有接触。

  1月29日中午,在堂兄唐某某家(高屋乡驾马村4组)吃饭。

  1月30日,在岳父母家与张某某(岳父邻居)聊天,后到高屋乡卫生院李某某处就医(接触了医生李某某和一名输液护士杨某,无同病房病人接触)。驾车回家途中搭同村唐某某、涂某某(高屋乡驾马村),同乘车约10分钟,均带口罩。

  1月31日,在父母家,与父母侄儿4人有接触,并在高屋乡卫生院输液,接触医生李某某和输液护士杨某及输液室严某某媳妇(同病房,隔1病床)。

  2月2日,驾车到其岳父家接妻儿返回重庆,下高速测得体温正常,当天下午到大渡口区人民医院就诊住院,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要求,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该名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社(社区)和单位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不得外出走动,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安岳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28-2453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