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购物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督查组工作人员介绍:综合服务费这一块,包括人工、抄电表等一系列的东西,还包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我们都没收费,含了一些人工费在里面。而事实上,购物中心又收了物业管理费和场地租赁费。

  高坪区物价主部部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商户每月抄表电量进行测算。在随后的调查取证过程中,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会计人员,同样以商户每月抄表电量为基准,使用同种计算方法对当事人加收的费用进行再核实。经核实,当事人购物中心多收费用为4332003.18元。

  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王府井购物中心向综合体内商户收取电费时,在电价中加收费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它费用”之规定,根据该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高坪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取的4332003.18元,对当事人处罚款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