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效 三头野猪被电死
某天深夜,庄园守护机发出警报声。吴老太关闭庄园守护机电源,快步奔向庄稼地,发现一头野猪躺在了玉米地,经过仔细确认,野猪已经被电死了。又过了两天,第二头野猪又上了钩。吴老太留了部分野猪肉自行食用,其余的分给了邻居。
2019年4月5日,第三头野猪被电死,在经过他人介绍,吴老太将第三头野猪以及之前的两条野猪腿以1070元的价格卖给了“猪贩”汪某。汪某在市场销售时,被检疫人员发现其所售猪肉来源于野生动物,随即将汪某送至当地派出所。吴老太电死3只野猪的事,也就曝了光。
判决 老太赔偿资源损失
经过巴州区法院两个小时的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为防止其农作物被野猪损毁,于2019年3月购买了一台最高电压可至8000伏的“虎头牌”智能庄园守护机,在自家承包地周围安装电网对野猪进行拦截。4月5日,被告人吴某某共电击野猪3头,后将野猪肉不仅用于自家和他人食用,部分还对外销售。经鉴定,上述被猎杀的动物属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规定,其基准价值为500元/头。
法院审理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及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被告人吴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070元。同时,判决吴某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元。
杨洋刘勇记者张伟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