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在街头捡到一部手机回家后交给父亲,但其父竟让他试出该手机微信支付密码,接着又转走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2.7万余元。

  6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获悉,四川南充西充县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男孩父亲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何某今年47岁,四川南充市西充县人。2019年11月16日下午6时许,何某14岁的儿子在西充县晋城镇牛转盘一超市附近,捡到一部金色华为荣耀手机。这部手机没有设置密码,何某儿子随后将该手机给了他。

  事后证明,该手机是蒋某丢失的。

  何某在使用这部捡来的手机时发现,其微信零钱里有余额。之后,何某便让儿子试出了手机的微信支付密码,接着又让儿子将与该手机微信所绑定的银行卡内的27050元资金充值到微信钱包,随后通过失主的微信账户向自己微信账户转账26000元,何某将其中的3000余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2019年11月26日,何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西充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据了解,案发后,何某赔偿了蒋某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蒋某的谅解。

  西充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他人的微信冒用他人的银行卡,骗取银行卡内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后,何某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