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霞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一个朋友送给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居民黄某某一辆二轮摩托车,黄某某偶尔用来代代步。8月11日,黄某某这辆代步摩托车被沿滩交警大队查出系套牌车,加上黄某某并无驾驶证,又没按规定戴头盔,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605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当日中午,沿滩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板牛路7公里处执勤严查涉牌、涉证、涉酒类交通违法行为。13时19分许,民警在例行检查一辆车牌为川CV**63蓝色豪爵牌踏板二轮摩托车时,发现驾驶人黄某某不仅未戴安全头盔,且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民警立即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对黄某某及其所驾车辆做进一步查询比对。结果显示黄某某本人从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且“川CV**63”查询结果为一辆红色钱江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黄某某所驾车辆的车型、颜色完全“牛头不对马嘴”,明显系“套牌车”。随后,民警依法向黄某某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依法暂扣了其所驾车辆,并传唤其十五日内到沿滩区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黄某某如实供述了其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骑车时未戴安全头盔、驾驶套牌车的违法事实,称其所驾摩托车是三年前一个内江的朋友送给自己的,当时也没多问车辆是否合法、是否有正规手续,自己也不知道原车登记号牌,也怪自己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到方便偶尔代下步,没想到会遭遇如此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