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四川日报·川报观察民情热线86968696报道的《合江白鹿镇百年古民居,为何一朝变废墟?》一文引起社会关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民居该不该拆?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如何保护利用?公众急需答案。
记者了解到,为避免再度出现类似私拆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民居的情况,省文物局已责成泸州市文物管理部门先行调查处理,加强对白鹿古镇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
被拆房屋虽不是文保单位本体
但拆除仍须履行报批
据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江白鹿镇拥有省保和国保各一处,其中“白鹿驿道”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茶马古道”的一段,文物本体是一条总长500米的古街道,它的保护范围为占地范围外延5米。此外,“白鹿古建筑群”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为江西会馆、施公馆和邓家祠堂,雕刻精美,保存完好,堪称“川南古民居的标本”,同时也是明清人口大迁移的见证。它的保护范围为施公馆向北110米,南至上场敬老院,东、西以建筑占地范围外延10米为界。
此次被拆的三间房屋,虽不属于上述两处文物保护建筑本体,但在省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即使年久失修,实施拆除也必须获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