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时修理厂(箭头处)外已经严重积水8月17日时修理厂(箭头处)外已经严重积水

  8月2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和苏先生一同来到人保财险乐山市中区支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果坚持认为该保险公司理赔,建议苏先生可以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同意理赔

  保险公司改变说法,认可属保险责任范围

  在红星新闻记者和苏先生离开后不久,苏先生接到了汽修厂和保险公司的电话,被告知保险公司同意予以理赔了,并向他表示歉意。

  8月24日晚些时候,人保财险乐山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副主任刘晓为与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沟通。刘晓为表示,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是通过银保监进行审核通过的,条款的合法性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根据第八条第(三)项的字面表述意思来看,在修理厂维修期间出的事情,确实赔不到。

保险公司“免除责任”条款保险公司“免除责任”条款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我们跟上级公司法律部也进行了讨论。”刘晓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以前遇到的大部分情况是,在修理厂里挪动车子时候撞了,或者修理员工开出去撞了,这种情况肯定应该修理厂承担,但是苏先生这个案例确实非常特殊。

  刘晓为认为,修理厂已经尽到义务,把车子举升起来了,最大的能力就是把车子抬高,但还是因为洪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被淹没了,从情理上和条款的真正意义上来看,应该属于第六条第(四)项中“洪水”的保险责任了。

  据刘晓为介绍,此次乐山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水,人保财险乐山市分公司也是第一次遇到苏先生这种情况,前期经办人员反馈意见给他说不能理赔,也是仅从保险条款的字面意思来理解的,而且根据以前的一些常规认识来看,在维修期间都是不赔的。经过讨论研究,公司最终认为苏先生车辆的情况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将给予理赔。

  8月25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人保财险乐山市分公司获悉,由于该车辆维修金额已经高于车辆实际价值,没有修复意义,将按报废处理,目前已经进入理赔流程,正在定损中。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