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桂花楼皇华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示意图 《乐山市桂花楼皇华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示意图

  分类施策 细化保护要求

  规划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材料等均应按照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控制。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青及浅褐色、原木色等传统风貌建筑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形式采用青瓦坡屋顶、穿斗式木结构或民国中西合璧建筑,建筑细部必须严格参考乐山传统建筑特色细部做法执行。建筑高度控制为檐口限高9米。核心保护范围内各项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历史文化名城主管部门审定批准,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行。

  建设控制地带内以整治、更新改造为主,新、改、扩建的建筑应在建筑高度、体量、尺度、比例、饰面材料以及建筑色彩上与传统建筑和城墙城门风貌协调,以取得与核心保护范围之间合理的空间过渡。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建筑檐口限高18米,其中沿江街坊高度限高12米。建筑形式在不破坏街区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增加合理协调的现代元素。该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进行,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进行专家论证。

  多样化保护 丰富保护内容

  规划将皇华台巷、桂花楼巷2条风貌较好的传统街巷,油榨街、上河街、顺城街、九龙巷等10条历史街巷;嘉州古城墙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神祠、兴发街基督教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海棠湾巷15-17-19号等6处历史建筑,桂花楼、皇华台-兴发街2片传统风貌建筑群,22 栋传统风貌建筑,3棵古树名木、桂花楼民居院墙及3处特色门楼列入保护范围。

  提出9项保护内容,分别为空间格局保护、传统街巷保护、整体风貌保护、高度及视线廊道控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区分具体保护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