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申梦芸

  近日,宏达股份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和公司拒不整改,不配合我局开展风险处置,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行为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限制公司参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