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张剑勇、办公室主任喻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至2018年,时任理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教导员张剑勇与办公室主任喻旭商议,决定按规定报销办案民警差旅费(含伙食补助)后,又从培训费中虚列开支4.39万元,用于民警办案餐费。2020年9月,张剑勇、喻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2。松潘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邓玉平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旅游活动、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国庆节后,邓玉平接受服务对象邀请,携妻儿到乐山市旅游,花费5748元均由服务对象支付。同年11月,邓玉平借次女出生之机,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1400元。2020年11月,邓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3。茂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钟晓春违规收受他人现金、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8年,钟晓春先后四次收受供应商以拜年名义所送现金共计7万元和一个价值约4000元的手提包。2020年11月,钟晓春受到降级处分,降至副高专业技术六级。违纪款物已全部收缴。
4。红原县政协党组成员周心伦违规报销汽油费、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周心伦任龙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期间,编造下村、回乡、到县城开展工作等事由,先后10次虚报汽油费2394.26元。同时,多次使用单位车辆办私事。2020年12月,周心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5。阿坝县教育局党建办主任刘勇对巡视整改工作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0年5月,县委办在督促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时,先后7次拨打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刘勇本人手机号码和其办公室座机,要求其提供整改情况,刘勇一直推诿搪塞,不予提供,并扬言“可以通报阿坝县教育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8月,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阿坝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