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燕巧 摄影报道

  12月31日,记者从广元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广元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广元将开启长达10年的全面禁渔。

  《通告》明确了禁捕范围:广元市境内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广元市境内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由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昭化区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利州区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川县清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苍溪县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河剑阁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旺苍县东河上游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据了解,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2019年3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通告》也规范了专项(特许)捕捞。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对于休闲游钓,今后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游钓,其他天然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游钓。在允许游钓期间,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