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马尔康市公安局政工室(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绕城路110号),具体咨询泽警官(18990430080)、杨警官(18090703727)。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现场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马尔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马尔康市公安局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含政治审查),经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以公安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21年1月20日;笔试地点:马尔康市公安局六楼会议室。

  (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2的比列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成绩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共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能测试。按招考人数1:1.5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由马尔康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参照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试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试用与聘用

  (一)体检。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尔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考生在县(市)级以上医院体检。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考人数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二)试用。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对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都符合要求的考生签订试用期合同。按照《关于规范马尔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实行)》(马尔委办[2020]60号)文件,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须参加岗前培训,其间薪酬待遇按文件规定执行。

  (三)聘用。试用期满,由马尔康市公安局对试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聘用,评价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八、招聘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马尔康市公安局公告栏及“平安马尔康”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过程中,招聘工作小组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837-2822441

  监督电话:0837-282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