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自贡2月24日电 (刘刚 凌丽 郑冰)2月24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弑母骗保案”罪犯付白莲执行了死刑。

  据介绍,罪犯付白莲与被害人宋某某(女,殁年56岁)系母子关系。付白莲在广东省广州市务工,宋某某在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家中居住。付白莲因宋某某未帮其照看孩子而心生怨恨,加之无钱支付购房首付款,遂产生通过杀害宋某某以获取意外保险金用于购房的念头。

  2017年11月25日,付白莲在保险公司为宋某某投保了保额为4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18年3月9日14时,付白莲从广州乘飞机抵达四川省成都市,后乘网约车于20时44分到达自贡市。次日凌晨0时24分,付白莲打电话给宋某某,确认宋某某在家后便回到家中。付白莲以按摩为由将宋某某骗至家中二楼卧室内,将裸露电线缠绕在宋某某左手大拇指和右手食指上电击宋某某。宋某某遭电击后瘫倒,付白莲又持木凳击打宋某某的头部、面部,致宋某某头部、面部出血。付白莲将宋某某从二楼卧室抱至一楼厨房,将家中吹风机和插线板烧毁后压于宋某某身下,制造宋某某因使用电器意外触电死亡的假象,清理现场后逃离。最终,宋某某因电击致不可逆脑损害,伴呼吸系统损害致进行性呼吸衰竭死亡。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罪犯付白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为骗取保险金预谋杀害亲生母亲,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惩处。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付白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付白莲提出上诉。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核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罪犯付白莲死刑。

  据悉,当天,执行死刑前,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罪犯付白莲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