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棉竹派出所所长李继林:“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酒醉不是逃避惩罚的借口,徐某某必须要为此付出代价,希望他好好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