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协会组织达成的垄断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成都地区散装水泥市场的竞争,使落后产能不能及时淘汰,不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其次,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六家水泥经营者对不接受价格上涨的下游企业采取断供措施,加重下游企业负担并造成水泥供应紧张。

  立案调查开始后,四川省水泥协会在明知其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情况下,没有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因此,四川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四川省水泥协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万元。

  今年1月披露的信息显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免予行政处罚,其余五家企业分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16年销售额的1%-2%不等作为罚款。

  据界面新闻统计,这六家企业累计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总计5931.13万元。

  此前也有水泥企业因垄断行为而遭受处罚,但水泥行业协会遭受处罚尚属首次。

  2014年,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企业,因协商约定水泥价格、实时价格垄断,被处以总额超1.14亿元的罚款,创造了水泥行业巨额罚款的记录。

  这一记录在今年初被刷新。

  今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决定称,根据企业实名举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对淄博当地七家水泥生产企业,及它们联合组建的联合公司进行了处罚。

  经调查,2021年1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八家涉案当事企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57.2万元,并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计1.41亿元的处罚,处罚金额共计2.28亿元。

  处罚决定显示,这八家涉案企业依次为淄博联合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临朐山水水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