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观察严俊溢
为规范资阳市中心城区(雁江区城市建成区、高新区和临空区)内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3月31日,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格准入、备案管理、车辆技术标准、运输范围等方面提出要求,未取得资格的企业不得在市中心城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工作。
据资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管部门将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进行资质登记、审核、备案,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公司备案证书》,向运输车辆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证》,并向社会公布。所有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证》的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入城管数字化平台进行统一监管。
同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是新申请备案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应为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021年5月1日起,现已备案的运输企业需更换或新增车辆的,应为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原已备案车辆于2023年3月31日前应全部更换为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022年4月1日起,非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在中心城区成资渝高速公路、遂资眉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公路资阳段闭合范围内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作业。
目前,资阳已有资阳市运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资阳铁军运业有限公司等6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公司备案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