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唐子晴

  近日,攀枝花一驾驶员谭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从攀枝花市西区大水井面粉厂驶往河石坝方向,在路口左转弯过程中,与左侧方向驶来由杜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乘客严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摩托车驾驶员杜某某刚刚成年,一考取了驾驶证,就买了新车。“感到很开心,第一时间就约了同学出来兜风,谁知‘乐极生悲’,发生了交通事故。”杜某某说。事故中杜某某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所以并未受伤,而乘客严某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前颅底及右眼框多处骨折。

  经攀枝花市西区分局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事故小车驾驶员谭某某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杜某某负次要责任,乘车人严某某不负责任。交警特别提醒:进入暑假了,可交通安全不能放假,马路不是遛弯场,交通规则牢记心。

  新闻多一点:

  摩托车在行驶中稳定性能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摩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会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的保护。人直接暴露在外,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人的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猛烈撞击时,安全头盔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为什么头盔可以保护头部,安全头盔光滑的半球形,可使冲击力分散并能吸收。在受到撞击产生变形的过程中,头盔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加上安全头盔内的护垫,又能起到一个缓冲作用,大大降低了驾乘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