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共同生活将近一年,但张玮(化名)和梁旻(化名)这对情侣,分手时不仅都不愿意表现得很“大气”,还得非要争个“你输我赢”。然而,这两人争夺的财产,其实就是一辆汽车。按理说,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名正言顺的车主,可这两人为何还要争夺?为此竟然还闹上了法庭?

  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依法依规判决原告张玮(女)享有车辆所有权,案涉《二手车买卖合同》无效,被告梁旻(男)需在指定时间内协助将车辆登记车主变更回张玮名下。

  A怕车辆被查封将车辆过户给男友

  原告张玮,广元市剑阁县人。2012年7月,她以按揭的形式,在西安购买了一辆小型轿车,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2019年3月,张玮和比自己小两岁的被告梁旻相识相恋,并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年10月,张玮和梁旻签订了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将上述小轿车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梁旻,并随后办理了二手车交易登记,梁旻成为了车辆登记人。

  自己名下的车辆,为何要变更登记到男友名下呢?其实,另有隐情。

  据张玮陈述,2018年她开了一家家政公司,并向银行进行了小额贷款。后期由于没能及时还款,被银行起诉。“我当时经济比较困难,怕会查封车辆,为了规避风险,就直接过户给梁旻了,他没给我支付一分钱。”对此,梁旻也表示,认可当初的车辆过户是为了规避风险,但强调3万元购车款是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予以了支付。

  B两人感情破裂分手起诉还车被反诉

  相处不到一年,2020年2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张玮认为,车辆尽管过户给了梁旻,但一直是自己在使用,并未实际完成交付。为此,同年10月,张玮一纸诉状将梁旻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案涉车辆归自己所有,由梁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解除两人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梁旻则认为,车子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自己是名正言顺的车主,且张玮一直“霸占”车辆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遂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张玮交付车辆。

  C车辆所有权未变动所签合同不成立

  本案有一个关键时间节点,那就是2019年10月原告张玮、被告梁旻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此时间前,涉案车辆登记在张玮名下,梁旻对车辆为张玮出资购买的事实并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那么在此时间后,该合同是否使案涉车辆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对此,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动产物权的设立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案涉车辆目前仍为张玮占有使用,故所有权还未发生变动,仍为张玮所有。关于梁旻是否支付合同价款3万元,其并无证据佐证,加上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逃避债务,且正处于同居期间,具有互相信任的关系,综合相关情形,法院认定梁旻未支付车款的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确认张玮并未收到车款。

  同时,本案中双方争议焦点还有一个: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法院认为,首先,按原、被告庭审陈述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明,足以认定张玮是为规避有关诉讼风险与梁旻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梁旻明知张玮与其签订合同的目的仍予配合,行为并非善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原、被告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定无效情形,应为无效合同。现张玮实际占有车辆,故既不存在返还,也不存在解除合同情形。

  综上,游仙区法院当庭依法依规判决原告张玮享有车辆所有权,案涉《二手车买卖合同》无效,被告梁旻需在指定时间内协助将车辆登记车主变更回张玮名下。

  赵银熙 蹇红 张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