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江芸涵

  7月26日,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向全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出规范教培行业的倡议书,全文如下:

  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五项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切实维护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形成校内校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我们向全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出倡议,以期自律与共勉:

  一、深刻认识“双减”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中小学生全面发展。

  四、正确认识校外培训定位,加快转型成为有益补充。

  五、坚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健全规章制度提升水平。

  六、遵守价格管理确保质量,充分体现公益普惠属性。

  七、杜绝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八、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教师持证上岗,争做“四有”好教师,不聘请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兼职兼课。

  九、着力建设安全校区,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积极主动响应国家和政府对行业的监督指导,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省市县级相关教育主管单位的文字通知为准,安心经营全心全意为客户创造价值。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