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国家林草局批复的《四川省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县区组建猎捕队,在已得知的被野猪危害农田区域进行野猪猎捕。

  按照计划,青川等4个县区7月启动野猪致害防控试点,9月中旬左右开展猎捕活动,明年1月上报试点成果。不过,试点启动近1个月来,进度不容乐观。

  “今年开展猎捕有点悬。”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坦言,虽然4个试点县区的方案省林草局已经批了,但4个试点县区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相关工作推动起来很有难度。

  “没有完全想清楚”>>>

  野猪猎捕具有较强专业性,猎捕队设施配置,人员训练、管理都存在难题

  “推不动。”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有关负责人直言,当前最大的难题是办不到枪支配置手续和持枪证。

  多个县区林业部门反映:防控试点工作由林业部门负责推进,基层林业部门对于能不能办理枪支配置手续和持枪证,以及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走哪些程序都是“一头雾水”,在与负责枪支管理的公安部门沟通协调中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有的至今没弄明白。

  比如:有的县区林业部门被告知原则上可以为猎捕队办理枪支配置手续,但需要省级部门或更高层面审批,还有的县区林业部门则被告知无法办理。

在新龙县拍到的野猪。(刘洋供图,资料图片)在新龙县拍到的野猪。(刘洋供图,资料图片)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其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等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也可以申请配置猎枪。

  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林业部门组建成立的猎捕队,均不在上述所列可以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之中,所以应该无法办理枪支配置手续。而设置陷阱、用毒、用电等猎捕手段由于可能对人类和其他动物造成危害等原因,早已被禁止。

  有基层林业部门人员感叹:“总不能让猎捕队赤手空拳与野猪搏斗吧!”

  此外,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野猪猎捕具有较强专业性和较大风险性,猎捕队成员最好是有丰富狩猎经验的老猎人和有持枪经验的退伍军人。然而,试点县区反映的情况却是:禁猎多年后,农村已经很难找到这样的人员了。猎捕队如何训练、管理,基层也还没完全想清楚。

  本土猎捕队缺乏,有没有可能请外援呢?

  一位基层林业部门人员坦言,他们曾计划请外地一家狩猎队到当地开展野猪猎捕,却因为要价过高而放弃了。“算上猎狗、食宿、弹药、野猪尸体无害化处理等费用,请外地猎捕队来打一头野猪价格在4000元左右。可能他们上山待一天遇不到野猪,下山后野猪就出来了,不是长久之计。”这位人员说。“现在一提到钱,我们头都大了。”

  此外,基层林业部门还反映,相关审批程序繁琐,猎捕指标的核定,与基层实际有所脱节,也不利于种群控制工作的高效推动。

  “我们县区野猪数量起码几万头,至少需要每年猎捕数百头,才能起到种群调控的效果。但我们跑了一两个月才办好猎捕指标等手续,结果市上只下达了一年猎捕20头的指标,根本不起作用。”某县区林业部门人员说,一方面,专家调查核定的野猪猎捕数量和当地实际需求可能有偏差;另一方面,指标下达程序较为繁琐,耗时费力。

  他山之石

  福建:多部门联动防控野猪危害

  福建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省林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及时下达试点经费补助,加大护农猎捕野猪的政策扶持,拓宽致害保险服务范围,规范猎获野猪处置。

  江西:成立狩猎专委会规范猎捕

  江西省于2014年出台《护农狩猎管理规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部分县开展护农狩猎试点工作,成立多支护农狩猎队。还成立了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狩猎专业委员会,规范相关猎捕活动。

  陕西:将野猪禁猎期缩短到每年2个月

  陕西省林业局近日发布通告,将野猪禁猎期缩短到2个月,由原来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调整为3月1日至4月30日。即每年有十个月可以捕猎野猪。由于野猪致害通常发生在7月和8月,所以此次调整考虑在野猪致害最严重的时段进行捕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