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赵荣昌

  8月31日,省应急厅公布了四川鑫佳盛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的处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决定对四川鑫佳盛铝业有限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合并处人民币10.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排险除患”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要求,202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执法检查组,会同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和甘眉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在四川鑫佳盛铝业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喷涂车间干式除尘系统泄爆口设置在厂房内且未采用无焰泄爆;喷砂机除尘系统后段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企业未制定粉尘清理制度;喷涂车间喷粉区域作业现场未及时清扫粉尘等存在安全隐患与问题20个。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下一步,省应急厅将陆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

  借此,省应急厅也温馨提示: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