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

  记者8月31日从凉山州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凉山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木里县纪委监委对凉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原一级警长李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

  李菊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公安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菊开除党籍处分;经凉山州公安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菊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木里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