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整改“回头看”

  在广元,第十一督导组对广元市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及煤矿非法违法专项整治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个别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延伸抽查了1个市直部门、4个县直部门和13家企业单位。

  在对四川川煤石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检查组发现该矿井非法违法专项整治文件无整治时间要求,自查报告无工作开展情况和防范措施内容。同时,该矿井还存在煤炭安全保供“一矿一策”实施方案不完善,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规定,缺少工作机制要求,没有对影响生产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保障措施无针对性等多项问题隐患。

  在广元市小溪沟煤业有限公司,检查组发现该矿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形成制度性成果,未针对比如采煤工作面支护不到位反复出现建立长效机制,解决隐患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同时,该矿井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流于形式,未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工作。

  针对存在的隐患问题,督导组及时在现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工作要求。企业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将按时落实整改措施。

  “抽查和暗访的目的并不在于给这些部门和企业‘挑刺’,而在于帮他们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省安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安办专班将针对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向各地区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地方政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采取抽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方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